为了整顿好我校内部治安秩序,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,维护好校内教学、管理和生活秩序,特制订校内安全管理制度:
1、校内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,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总支的工作议事日程,并作为保卫科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,努力使全校师生都能自觉遵纪守法。校内安全工作要贯彻“依靠群众、预防为主、管理从严、保障安全”的方针,做好“四防”(防特、防盗、防火、防治安灾害事故)。
2、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,做好义务消防队、督导队、护校队、信息队等组织建设工作,使其任务明确,训练有素,活动经常。做到每个班级、每个寝室有安全员(班长、室长兼),充分发挥各种治安组织在“四防”工作中的作用。
3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,防止矛盾激化,对于因家庭、婚姻、恋爱、学业、经济等各种原因而产生的矛盾,并有可能导致激化的人和事,一旦发现,,各科室领导务必充分重视,认真对待,及时汇报,正确处理。
4、对全校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,按期更换消防药水,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可用,可靠方便。
5、加强现金、票证、贵重物品管理,有关部门对单证现金、票据贵重物品部位确保安全。房间门锁坚固,门窗要装安全栅或报警技术设施,财务人员、财产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。现金,票证当日晚必须放入保险箱(柜),并上好保险锁,保险箱(柜)钥及有关规定,不准放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。到银行提取或送存现金、票证数额较大时,必须有两个人同行,以确保安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