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06级学生补转户口通知
德育处、保卫科、各班班主任:
06级学生中(含今年新生从外校转入我校的)户籍关系未迁到学校的同学,如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学校同意并出具证明,于12月20日前到保卫科申请,在12月30日之前将学生户口转到我校,逾期不再办理。
(户籍关系可以不迁到学校,且对学籍注册等不产生影响)
福州榕西高级职业学校
2006年12月8日